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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哪些國家/地區已經啟用了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發布日期:2020-10-16
目前,在我國已實施的18個優惠貿易安排中,已建成并上線運行的原產地電子聯網系統,傳輸各《協定》項下原產地電子數據。
分別為:
1. 港澳CEPA原產地證書聯網核查系統
2. 兩岸海關(ECFA)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3. 中瑞(士)原產地聲明數據交換系統
4. 中韓原產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中韓原產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5. 中新(西蘭)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6. 中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7. 經香港/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系統中轉確認書簽發子系統
2019年1月1日起,“中國—智利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數據。
請務必做到合規填制,以享受優惠稅率。